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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剛律師的聲明


Monday, March 6, 2017

1、 本人對於生命有無限眷戀,我要看到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等普世價值在中國得到確立,看到中國建立憲政制度,否則死不瞑目;本人對於家人有無限眷戀,我要看到我的孩子獲得自由,健康成長。基於此,本人不會自殺,如果本人出現意外,請相信,絕對是他殺。

2、 本人沒有犯罪,本人在意志自由的時候不會配合對我的非法審訊,不會指控、配合指控、構陷其他人。任何書面的、口頭的、影視的本人認罪、自污或者構陷指控他人的言辭、視頻,絕對是我在精神不自由、被控制、被酷刑、被威脅的狀態下被逼說出來的,也都不是真實的。

3、 本人血肉之軀,不敢保證面對酷刑絕不屈服。由於辦理刑案,本人深刻瞭解中國酷刑之嚴酷和殘忍,如果遭遇酷刑,我軟弱屈服,所說的一切言辭都是虛假的,都不能作為對任何人指控、定罪或污名的證據。

4、 如果我失去自由,我上了電視提到了哪位朋友的名字,請原諒我,因為那已經不是我的言語,不是我的意志,我只是個道具。請原諒我。

5、 孩子們,爸爸愛你們。

陳建剛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