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吉林兩名基督徒被刑事拘留
Monday, March 20, 2017
對華援助協會駐香港特約記者喬農
安徽省固鎮縣基督徒石新紅,於今年3月5日中國全國人大會議開幕當天,與遼寧大連基督徒周金霞在人民大會堂附近,打算向全國人大代表及習近平禱告及傳福音,被現場公安帶到府右街派出所,然後送往久敬莊訪民接待站。當晚,石新紅被遣返家鄉,第二天被固鎮縣公安局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以行政拘留8天。拘留期滿後,被轉為刑事拘留。
大連基督徒周金霞3月19日對記者說,14日,石新紅的家人到拘留所接人時,被告知石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她說:「6號拘留加8天,正常應該14日到期,她家人去接她的時候,沒有接到。她已經轉為刑事拘留了,14日轉到看守所。他們(看守所)先是說家人沒有授權委託書,不可以接人,不能見她。後來又說她被轉到看守所」。
石新紅的妹妹石彩英告訴記者,她姐姐已被轉入蚌埠市第二看守所羈押:「當我們14日去看守所時候說15日出來,他們又把她轉到蚌埠第二看守所去了。他們(公安)也沒有通知書給我們。到現在我們也沒有拿到書面通知,也沒有拿到任何手續。第一次行政拘留的時候也沒有給我們通知。行政拘留時可以會見,會見我姐姐的時候,我姐姐給了我一張拘留通知書。她被拘留的時候,我們家人到處去找,到鄉政府,找帶她回來的人,沒有一個人告訴我們我姐姐在什麼地方」。
石彩英說,她姐姐被刑事拘留後,也沒有接到通知:「後來我姐姐在裡面(看守所)借了別人的手機給我們打電話,才知道她在蚌埠的拘留所。後來我們才找到拘留所。拘留所也沒有給我們如何一個字據,也沒有一個通知。我們又找‘二看’的門衛,問有沒有這個人轉過來,門衛說有這個人」。
石彩英不知道她姐姐具體觸犯了哪條法律。她說:「我們到現在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麼法,也行政拘留了,現在又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他們還說量刑要看我姐姐表現怎麼樣,說什麼尋釁滋事罪要判刑。我們對這些事情一竅不通」。
3月5日上午十點左右,石新紅和周金霞相約到人民大會堂向領導人和人大代表傳福音及禱告,兩人一前一後,當途經北京前門附近兵部窪衚衕時,石遭到公安攔截及扣留。周金霞用手機拍下了石新紅被攔截的一刻。周金霞說:「之前我常和石姊妹在一起,我們倆在北京住在一起。當天我在前面走,我們倆一前一後,警察就把她攔下了。我一看她被攔下,就照了一張照片。我們倆是準備去禱告的」。
周金霞披露,另有一位常姓基督徒也被刑事拘留:「還有一個姊妹,因為我們在北京期間,準備和她一起聚會。認識了一個吉林來的姊妹,她姓常,叫什麼名字不知道。那個姊妹腿不好,之前說是被勞教過。當時因為要開‘兩會’,大家心裡都不踏實。我們就在一起聚會,讀經禱告。大家在傳福音過程中,認識了這個姊妹。後來給她發了一個短信,想確認她是否平安,後來她的女兒給我回信息了,說她的媽媽被抓進去了」。
據瞭解,被拘留的基督徒叫常淑蘭,也是一位老訪民,家住吉林省二道江區。3月16日,常的女兒女兒在微信中告知周金霞,其母親被當地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公安指常淑蘭在網絡上發帖子,涉嫌犯罪。
對華援助協會駐香港特約記者喬農報道。
![]() |
| 石新紅(穿黑羽絨服)與信徒在學習聖經 |
